高速公路护栏网是最重要的交通基础设施,我国高速公路是从80年代发展起来的,它对国民经济和社会的发展起着重要的影响作用,是高速公路重要维护和安全保障设施。高速公路护栏网在使用中会出现不同程度的损坏。
一、 高速公路护栏网损坏的原因
1、 日常使用中自然力对高速公路护栏网造成的损坏;
2、 车辆冲撞对高速公路护栏网造成的损坏;
3、 人为故意损坏;
二、 高速公路护栏网的损坏回收处理
1、 转移为民用其他用途:高速公路护栏网将损坏或不能发挥作用的围网拆卸后,损坏不严重的护栏网可作为民用其他用途,可节省成本。
2、 回收废金属材料:高速公路护栏网也是常见的金属资源。如果损坏,我们可以拆除围栏,重新利用金属冶炼。公路护栏产品含有多种金属资源,包括表面镀有氧化锌层,可通过电镀回收利用。其他栅栏和网材料也可以作为基本的废合金和废铁处理。
3、一般来说,公路用围栏产品破损后,有一套综合回收系统,不能随意拆卸。同时,围栏产品回收后,我们可以进行表面压铸,从而再次转向金属回收行业,发挥剩余围栏的再生价值。
三、对于人为故意破坏公路护栏网的处罚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
第一百一十七条 【破坏交通设施罪】破坏轨道、桥梁、隧道、公路、机场、抄航道、灯塔、标志或者进行其他破坏活动,足以使火车、汽车、电车、船只、航空器发生倾覆、毁坏危险,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,处三年以上十袭年以下有期徒刑。
第一百一十九条 【破坏交通2113工具罪、破坏交通设施罪、破坏电力设备罪、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罪】破坏交通工具、交通设施、电力设备、燃气设备、易燃易爆设备,造成严重后果的,处十5261年以上有期徒刑、无期徒刑或者死刑。
过失犯前款罪的,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;情节较轻的,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。
第二4102百七十五条 【故意毁坏财物罪】故意毁坏公私财物,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,处三年以下有期1653徒刑、拘役或者罚金;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,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。
护栏网现在已经成为高速公路建设不可缺少的一部分,对维护高速公路行驶安全起到非常大的作用。但是也有一部分人为了贪图方便,将护栏网损毁,这种行为不只是毁坏了公共财产,还是对自己和他人生命的不负责。希望大家自觉提高公共安全意识,也希望有关部门能对损毁的护栏网进行及时的修复。